□记者李占江报道
本报济南1月31日讯今天晚上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听取并通过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杜昌祚作的关于山东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的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面对去年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省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人大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支持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着力深化财税改革,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狠抓财政增收节支,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总的看,在去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预算执行取得这样的结果是很不容易的,全省上下、各个方面都为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报告说,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一是部分税源不旺,税收增长乏力,其中钢铁、煤炭、原油、纺织等行业的税收出现负增长,且近期难有较大改善;房地产业税收增幅继续回落,增收占比明显下降,与之相关联行业的税费增长趋缓。二是刚性支出压力增大,基层财政平衡困难,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有的市县城建摊子铺得过大,筹资融资难度加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显现。三是预算制度改革涉及到部门利益,推进难度加大;预算管理精准化不够,预算支出绩效有待提高;税收少征、漏征及多征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政府提出的2015年全省及省本级全口径预算草案,符合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规定和山东省实际,收入预算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与国家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贯彻了勤俭节约、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整个预算安排是平衡的,也是积极可行的,为各市预算安排提供了指导和遵循。建议本次会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山东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省级预算草案。
为做好2015年预算执行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一是各级要注意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财政收支规律,科学确定财政收入目标和与之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水平,保证全省各级财政稳健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征收各项税费。各级收入征管部门要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各级审计部门要把收入征管审计摆在重要位置,对审计发现的有税不收或者收过头税行为,必须依法、依纪严肃问责。三是以贯彻预算法为指引,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加大各类预算的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好预算法定原则,切实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要加强对政府性基金的收支管理和统筹力度,真正把这部分资金关进预算制度的笼子里。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建立覆盖全部省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收益分享机制。要进一步提高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增强基金的互济性和抗风险能力。四是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规范举债行为,慎重稳妥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清理甄别工作,对锁定后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情况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五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促进财政收支提质增效和厉行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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