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王宝泓)2月27日,济南市规划局在官网公示了《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将来市民可维护自己的“采光权”,若遭遇“阳光侵权”,还可以得到建设单位的补偿,而补偿协议也将作为规划审批的要件之一,此外,日照分析单位的不良行为也将被处罚。
据悉,此次意见稿将对现行部分政策进行更新,城市中旧区和新区住宅日照标准也有所区别,并新增新建住宅不应使相邻住宅的原有日照标准降低的要求。
《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市民可登录济南市规划局网站查阅,并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2015年3月20日;公示网址为www.jnup.gov.cn(济南市规划局网站);意见反馈邮箱:jnup@163.com;意见反馈电话(工作日):66605339(兼传真)、66605358;意见邮寄地址: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63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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