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冯瑜 通讯员 迟忱)今天,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陈超诉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案定于4月15日上午9点开庭。
今年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于1月23日向市客管中心申请听证。2月11日,听证会经过事实陈述、提交证据和辩论,市客管中心认定陈超上述行为为非法营运,同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超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此后,陈超将罚款缴齐,将车取走。
日前,陈超向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3月18日,市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此案。今天,市中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合议庭由行政庭庭长陈卫东担任审判长,由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副庭长俞春晖担任审判员,同时吸收人民陪审员周庆华参与审理。
新闻推荐
本报3月19日讯(见习记者 梁菲菲 实习生 张帅)近日,本报“跟着课本游中国”推出的清明杭州3日游路线,引发广泛关注。同时,之前广受好评的北京之旅也将在清明时节再次起航。目前,活动正在火爆报名中,...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