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冯瑜 实习生 刘益睿)一44岁的“怪蜀黍”身穿牛仔裤、戴上黑框眼镜,装扮成“小鲜肉”,在9所驻济高校图书馆和自习室作案11起,盗窃11部手机,涉案价值3万余元。近日,市中区公安分局专案组民警赶赴长春将其抓获。
去年11月18日下午,兴隆派出所接辖区某高校在校学生小朱报警称,当天下午3点左右,他放在学校图书馆3楼阅览室桌子上的1部苹果5s手机被盗。民警通过调取校园内及周边监控视频发现,嫌疑人多次作案和连续作案的可能性较大。派出所民警与市中区刑警大队三中队、机动中队民警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在济南各大高校串并案件11起,最终锁定嫌疑人身份。今年3月,嫌疑人在吉林省长春市出现。3月19日,专案组民警赶赴长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一家棋牌室将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抓获。
经审讯,今年44岁的范某某是吉林省长春市人,平时没有固定收入。范某某于去年11月11日来到济南,晚上租住在小旅馆,白天特意身着牛仔裤、深色夹克衫,戴着黑框眼镜,有时胳膊下还夹着几本书,到高校图书馆、自习教室实施盗窃。据范某某供述,他的盗窃目标就是手机。平时,他在驻济高校图书馆和自习室徘徊,发现“目标”后就悄悄坐在手机主人附近,趁对方睡觉或不注意时迅速拿起手机逃离现场。范某某对在济南9所高校作案11起、盗窃手机11部、涉案价值3万余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市中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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