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检察院检察长郭鲁生作的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济南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07件242人,立案人数同比增加5.2%。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7件188人,占全部立查案件的八成多。
查处国企职务犯罪51人
2014年,市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70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78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45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611人。其中批捕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05人,提起公诉371人;批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895人,提起公诉1289人;批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环境等侵害公众利益犯罪案件32人,提起公诉98人。
查处土地出让、项目审批、拆迁改造等城乡建设领域职务犯罪35人;查处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商业贿赂犯罪24人;查处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51人;查处收税征管、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等领域渎职犯罪13人。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活动,批准逮捕55人,提起公诉157人。
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1人,不批捕31人,受理移送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5人,不起诉55人。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42人
2013年,全市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76件23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70人,渎职侵权案件60人。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2014年济南市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07件242人,立案人数增加1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67件188人,渎职侵权案件40件54人。立查大案185件,立查原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38人。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带头办案,直接立案15人。立查了临沂大学原副校长李富山涉嫌贪污、受贿案;槐荫区政协原主席杨华和原副主席梁英林涉嫌贪污、受贿案;济南市委党校行政管理部原主任侯建军涉嫌受贿案;山东冶金技师学院原院长卢宪森涉嫌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192人被判职务犯罪41人获刑10年以上
2014年,共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200人,其中192人是有罪判决。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1人。
市政府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鞠维亚贪污208万元、受贿530万元、挪用公款577万元,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济南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原财务经理孙凯贪污158万元、受贿60万元、挪用公款537万元,数罪并罚,一审并判处有期徒刑20年;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朱永强受贿98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监督纠正不当案件15件6名罪犯被收监执行
2014年,济南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正在服刑的涉黑犯罪、金融犯罪、职务犯罪三类罪犯逐人逐案审查,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15件,6名罪犯被收监执行。
今年来,全国已有多起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疑罪从无”这一司法原则的落地。据了解,2014年,济南市检察机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办理的每一起刑事犯罪案件,认真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5件,公安机关已立案49件;监督纠正不应立案而立案54件,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捕898人、不起诉588人。追捕、追诉148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66人。发出量刑建议2846件,法院采纳2561件。
(本报记者 王彬 范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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