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日讯(记者 王彬)记者今天获悉,济南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时限自4月1日至10月31日,时间调整为每日22时至次日5时。
据悉,市城管局审批窗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窗口将按照调整后的时限为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及车辆办理《建筑渣土准运临时通行证》。建筑渣土专项整治组将加强渣土处置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的巡查与监管力度,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严查不按规定时限处置运输建筑渣土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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