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自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济南市所有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将统一建立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
“总有业主从楼上向我家阳台扔东西。”“下水管道拥堵严重,物业能不能想想办法?”“小区有业主毁坏绿地,私建菜园,物业劝不了,房管部门能不能支支招儿?”今后业主们在小区的烦恼事将有统一的解决途径。根据市房管局下发的《关于建立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的通知》,济南市所有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将统一建立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物业管理恳谈会参加人员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或物业小区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小区业主代表或物业服务监督员代表,同时可以邀请区物业主管部门、辖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有关人员参加。参加会议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小区业主代表、物业服务监督员总人数不少于10人。原则上采取座谈会的方式,每两个月举行1次,也可针对小区存在的问题和事项召开专题恳谈会。
“物业恳谈会可以收集业主反映的问题和需求、通报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商讨小区和谐建设的有关事项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恳谈会召开后,一般问题应于10日内将会议意见和落实情况反馈给相关人员;情况特殊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反馈给相关人员。
在检查监督方面,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对辖区内各物业小区召开恳谈会的情况要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评价情况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市物业主管部门将对物业企业召开恳谈会的情况进行抽查。物业企业建立恳谈会制度的情况将与企业资质核定、项目创先评优挂钩。 (本刊记者张晓莉)
新闻推荐
济南确定每周四为“无会日”确需召开紧急会议须报批 槐荫区去年已“试水”
时报4月9日讯 (记者赵云龙)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议活动的通知》,明确提出把每周四定为全市“无会日”,不安排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及各部门名义举行...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