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通讯员丁哲李莲记者王茜)今年8岁的王强在2013年丧母,继承母亲杜鹃生前在省城西部一套按揭房产。为取得产权证,多次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手续,但开发商一直不予协助,无奈王强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近日,经槐荫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及时退房退款协议。
据了解,王强的父亲王龙建与其母亲杜鹃均是外地来济南定居生活人员,婚后于2007年7月生育王强。2011年5月29日,杜鹃以其个人名义购买了西部一新建小区按揭房产一套,总房价七十余万元,首付二十一万元后,剩余房款五十余万元在银行抵押该房产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
2013年1月8日,由于王强的父母亲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判决王强由杜鹃抚养。离婚协议中双方未对以杜鹃名义购买的房产归属进行处理。孰料,王强的父母离婚后2个月,于2013年3月9日,杜鹃因病去世,当时王强还不到6岁。
杜鹃去世后,关于房产继承问题,杜鹃的继承人与王龙建达成继承协议。2014年1月,杜鹃的父母亲、儿子王强以及王龙建诉至槐荫法院,要求确认达成的该套按揭房屋归属协议有效,杜鹃的父母放弃对其女儿房屋遗产的继承权,王龙建将对该房产享有的份额全部赠与王强。经槐荫法院审理,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依法确认王强全部继承了其母亲杜鹃留下的该套按揭房产。
王强以继承方式取得该套房屋后,要求房地产公司协助在房产管理局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以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房地产公司认为,剩余房款已经逾期,王强是幼儿无能力支付剩余巨额五十余万元房款,而其他亲属包括王龙建也无能力代为支付剩余房款,所以一直未能协助王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而且根据杜鹃的违约行为和继承人的现状,提出要求王强办理退房退款手续。
主审该案的法官李莲通过了解王强及其法定代理人王龙建内心真实想法。期间,王龙建透露出“因家在外地,打算要带孩子回老家住,并且目前没有能力支付剩余高额房款,可以考虑退房退款”的想法。李莲获知王龙建这个想法后,及时向房地产公司做法律教育调解工作,房地产公司听了之后,立即与王强及其法定代理人王龙建协商退房、退款事宜,双方握手言和,互谅互让的达成了及时退房退款协议。(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新闻推荐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恒)A股正在“牛途”一路狂奔。清明小长假后首个交易日,沪深股市无视节前部分消息面利空及...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