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剑桥
通讯员王永卫报道
本报济南讯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鱼作业外的其它海洋捕捞渔船将进入伏季休渔时间,渔业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休渔期间,山东省将开展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获悉,据规定,凡未在6月1日12时前回船籍港停靠、未经批准私自转港或违反伏休规定被查处1次的,扣减其当年度15%渔业油价补助;养殖渔船从事捕捞的,扣减50%渔业油价补助;6月15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私自转港3日内拒不改正、年内违反伏休规定被查处2次及以上或列入违法违规渔船“黑名单”的,扣除其当年度100%渔业油价补助。
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负责人介绍,今年是国家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第21年,山东省伏休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更加复杂。外省籍渔船违规停靠山东省港口,群体数量大,而且利益关系复杂,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甚至假冒山东省船名号出海生产,管控的难度也很大。受劳动成本高、渔业资源不理想、水产品价格走低等因素影响,近海渔船春季生产效益普遍较低,渔民捕捞效益不好,部分渔船会为了经济利益铤而走险。
休渔期间,各级执法部门将加大海陆执法检查力度,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渔港、重点海域的执法巡查,加强对渔船的实时监控;各级人民政府将结合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建立统一的渔船监控信息平台,加强港口内停靠渔船排查,强化海上执法巡查,对在渔港、海上查获及其他方式发现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扣押回港,交由船东户籍所在地、查扣地或扣押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没收,集中处置,并对船东依法处罚;对发现或查获的“绝户网”等禁用渔具,一律收缴并集中销毁,并对船东依法处罚。各级渔业、工商部门将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加强对水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确保所有休渔渔船一律按时进港停泊休渔。
此外,还将严格执行违规渔船“黑名单”制度。因伏休违法违规被查处两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执法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省予以通报,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3年内涉外入渔资格,扣除当年度全部渔业油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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