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报记者 李丽娟
近期,电视剧《虎妈猫爸》正在热播,李卉律师团队正好也遇到一对“虎妈猫爸”。姚女士与邓先生结婚七年,育有一子小乐,今年5岁。两人感情不错,但自从孩子出生后,常因孩子教育问题发生分歧:姚女士望子成龙,对小乐严加管教,刚上幼儿园就报了6个辅导班。邓先生非常反对姚女士的做法,认为孩子小时候最大的任务就是玩。两人经常吵架,深感疲惫,也觉得这种环境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决定离婚。但两人都要求抚养孩子,无奈之下,姚女士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抚养权。
一次偶然的机会,姚女士拨打李卉律师团队热线400-038-2013进行咨询。接待律师听完姚女士的陈述,认为她的问题并非到达非诉不可的地步。两人均同意离婚,焦点在于孩子抚养权。在了解双方情况后,承办律师认为双方条件差不多,谁适合抚养孩子很难确定。承办律师建议:鉴于双方离婚后居住地相距很近,双方可在孩子10周岁前轮流抚养孩子,10周岁后,听取孩子的意见。最终在李卉律师团队的调解下,姚女士与邓先生达成离婚协议。
其实,律师并不是只会“打官司”,对于一些没有必要的“官司”,我们也会建议不打。因此,针对这个问题,李卉律师团队特推出“离婚居间谈判”这一品牌法律
服务。
离婚居间谈判是指专业离婚律师运用法律知识和谈判技能,代
表一方同另一方谈判,达成协
议离婚的一种法律服务。离婚居间谈判具有4个优点:
易协调。通过专业离婚律师向对方释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实践经验,可让对方更容易接受调解意见,达成离婚目的。
耗时短。与离婚诉讼需要耗费3至6个月的时间相比,离婚居间谈判通过律师调和矛盾,可在较短时间内达成离婚协议。
费用少。涉及财产的离婚诉讼案件,需要按照财产标的缴纳案件受理费、评估费等巨额费用,而离婚居间谈判所耗费成本要小很多。
压力小。离婚居间谈判过程短、氛围相对融洽,可减少当事人所承受的离婚及诉讼双重压力。
联系电话:400-038-2013
微信号:lihuilvshituandui
中国女性维权网:www.nxwq.org
地址:济南市山师东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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