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荣欣报道
本报济南讯6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省交通运输厅责任清单一同公布,明确了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规划计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的主要职责,厘清了职责边界。
省交通运输厅责任清单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责任追究机制五个方面的内容。
根据责任清单,省交通运输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规划计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和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科技相关工作,负责全省交通战备工作;分别在建立全省综合运输体系,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有关工作,水域安全监管,河道采砂管理,船舶安全监管,林木采伐管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校车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监管九个方面厘清了部门职责边界。
责任清单公布了省交通运输厅十五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包括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省辖内河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公路水运基本建设项目及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监督检查等,详细规定了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程序、监督检查处理等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公布省交通运输厅的公共服务事项为:公路路政政策咨询及路况信息发布服务,道路运输行业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水路运输行业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交通运输监察和违法超限治理相关政策咨询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追究纳入责任清单实施范围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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