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晁明春报道
本报济南讯记者近日从济南市槐荫区纪委获悉,为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槐荫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槐荫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试行)》,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以及其他干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开展严肃问责。
该办法规定,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实行问责。领导班子因“为官不为”受到问责,还要按照主要领导干部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的原则,追究个人责任。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问责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或其他问责方式。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相关组织处理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十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田可新近几年,不少海内外精品文艺演出在省城大舞台上接连亮相,大大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也着实令济南演艺市场上档次、见水平。然而,要促使本土文化进一步彰显特色、增强实力,...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