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巧俊
这几天最热的新闻人物当属屠呦呦。有意思的是。当屠呦呦被媒体问及如何使用诺贝尔奖的奖金时,她笑言,所得的奖金还不够在北京买半个客厅。不过在屠呦呦的老家宁波,她的旧居很大,只是此处房产的产权早已经归开发商。
这个称为屠呦呦旧居的住宅,位于宁波市开明街26号。老宅是民国初期的建筑,屋主是曾任香港甬港联谊会会长的经济学家姚庆三,他是屠呦呦的亲舅舅。姚宅,如今正作为高档商品房销售。而屠呦呦旧居,也就是姚宅,目前有2200多平方米,总价约1.5亿。据《宁波日报》报道,海曙区区长吴胜武为宁波能走出优秀的科学家感到十分自豪,他表示,将进一步保护她的旧居。
如果屠呦呦没获诺奖,又有几人知道这是屠呦呦旧居呢?又有谁把这处民国建筑当一回事?这里曾是冷清的,冷清得无人问津,以至于转手到了开发商的手里。如今屠呦呦旧居因她获诺奖,就不再冷清了,在短短几天的时间,就成了旅游胜地。
因为屠呦呦,这座老建筑走进人们的视野中,成了香饽饽。静默的老宅不会发声,惯看风雨,屠不获诺奖,这座被开发商当做商品房售卖的老建筑的命运将会如何?会不会像其它古建筑一样随风湮灭,或者被开发商拆除?
老房子,是掩埋在厚厚历史烟尘中的昔日繁华;是散落在街头巷尾的历史遗迹。一个地方的文化积淀往往是由古建筑体现的。古建筑是不可再生的文物,但很遗憾,古建筑往往命运多舛。我们知道,当古建筑碰上城建翻新时,一般都是以悲剧而收尾的,获取最大的利益和金钱是一些地方和开发商追求的目标。于是乎,大多数古建筑常常免不了被挖掘机推倒的劫难。比如,那矗立了80年的、具有典型日耳曼风格的济南老火车站,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襄樊千年古城墙,福州的三坊七巷、阿炳的故居……都没有逃脱被拆除的命运。
当屠呦呦获诺奖时,海曙区区长吴胜武终于站出来说话了,他表示将进一步保护她的旧居。但我要说的是,如果这老房子不是屠呦呦的,需不需要进一步保护?当老建筑只有作为某个名人的旧居才能得到进一步保护,或者幸免于难,这种保护只是保护“名人”,而不是真正保护有文化积淀的古老建筑。我们常说,历史的载体不在教科书中,而是在有质感、有形体、有生命痕迹的城市里。但如果城市中的历史建筑被轻率地拆除和抛弃,这种现象得不到改变,我们的城市将必然地、一步步走向空洞和萎靡。
历史文化要真正实现延续,不能靠名人保护,而是要靠制度。实行有效的保护古建筑的制度才是治本的办法。我们在名人的旧居前拍照留念,很多时候是为了证明我们来过这一块地方,多了与它的一点联系。但那些还急需我们保护的古建筑,如果我们再不重视起来,我们与过去的历史的维系纽带将一点点消失,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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