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为敢于担当者“解锁除枷”,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逐步解决问题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要把各个阶段的成果转化为长远成效,就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容错纠错防错”一体化制度。
建章立制、修订完善是决定工作成效的重中之重,更是巩固成果的重要方法。济南市建立“容错纠错防错”机制,不但在制度层面具有开创性,而且在实践层面具有导向性,对鼓励党员干部大胆干事创业起到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既然是开创性的,就没有多少相关经验可借鉴,很多具体规定、工作流程都是“自主研发”,难免在今后的工作中会遇到新问题、新情况。对于这些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反馈总结,为制度的完善提供足够的基础资料和典型案例。
制度建设是一个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的动态过程。任何一项制度,首先要确保本身可执行、可监督、可反馈,能够经受得住实践的检验。对于制度执行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总结经验、研究规律、细化内容,对实施办法进行精心修订、仔细推敲,不断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可行性。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要把这项工作开展好,不仅需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需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促进干事创业者敢于担当、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的长效机制。只有把好的制度运转起来、完善起来、坚持下来,形成科学有效的刚性约束,才能从根本上使鼓励干事创业的成果长久保持下去。各级各部门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今后工作推进的重点、基层群众的普遍需要,认真践行和积极对接“容错纠错防错”制度,确保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精神延伸拓展至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行业。
干事创业无止境,“容错纠错防错”无穷期。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容错纠错防错”一体化制度,确保其拥有持久生命力,才能持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凝聚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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