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邢晓林)明年1月1日起,济南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将提高,在济南市内办理民事、刑事(审判阶段)、行政诉讼案件和劳动仲裁等案件,每件补助人民币由现行的1200元提升至1890元,公证、司法鉴定的法律援助案件也有了明确的补贴标准。
根据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印发的《济南市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明年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和其他社会组织人员承办一般类型法律援助案件或提供相应法律援助服务时,在济南市内办理民事、刑事(审判阶段)、行政诉讼案件和劳动仲裁等案件,每件补助人民币1890元;在济南市以外办理案件,每件补助人民币2520元。经市法律援助机构评定为优秀的法律援助案件,每件增加补贴500元。
延伸阅读办案补贴用在哪儿?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数额根据案件复杂和难易程度、办案质量等情况确定和支出。具体支出范围为:(一)支付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及其他社会组织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包括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文印费、调查取证费及其他必要支出等;(二)法律援助机构安排社会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从事来访接待咨询的值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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