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鞭议案”被列为人代会议案,意味着“立法禁鞭”由建议意见向全体市民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由1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折射出了“立法禁鞭”拥有强大的民意基础,进一步凸显了城市建设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
“立法禁鞭”呼声集中出现的最近时间点是2017年春节假期。相信每个见过1月27日除夕蓝天的济南人,一定会对老舍《济南的冬天》中说的“济南的冬天是响晴的”有了切身体会。白天“除夕蓝”的出现不仅是天公作美,更与近年来市民“防霾治霾”意识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燃放明显减少密不可分。然而随着除夕夜鞭炮声响起,白天“除夕蓝”的好天气昙花一现,保持优良级空气的监测点位在午夜时分甚至达到了重度污染程度。由此可见,放不放鞭炮烟花,济南“气质”真是大不一样。整个鸡年春节,“过年不放鞭”无疑是泉城市民口口相传、亲身践行的热词之一。在全体市民的齐心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济南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可谓有目共睹:连续4个月退出全国空气质量排行榜后十名。
鸡年春节“不放鞭”倡议的良好实践和效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交口称赞、亲身参与。与雾霾的斗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守护泉城的蓝天白云,仅靠临时的“不放鞭”倡议远远不够,必须有制度化、固态化的法规约束。放在人民群众利益的天平上,延续陈旧过年习俗和维护生命健康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的关切问题发声,为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言。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理念的指导下,把拥有强大民意基础的“不放鞭”行动通过立法制定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法规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的民意和逻辑缜密、法条严谨、指向明确的法规“同心同向”,一定能产生强大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其实,济南人对于“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不陌生。20多年来,这座城市对于烟花爆竹的态度经历了从禁放到限放再到禁放的演变。这种演变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理念在城市治理上的最好佐证。特别是近两年来,全市上下众志成城抗霾斗霾,呵护蓝天和新鲜空气已经成为城市治理的首选项。从包括“立法禁鞭议案”被列为人代会议案在内的抗霾治霾行动中,我们看到了泉城市民强烈的大局意识、自觉的社会责任、很高的文明素养,看到了济南的凝聚力、向心力、行动力,看到了这座城市的执行力度、向上温度、包容气度。相信在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在各种有效措施的综合施策下,在全市上下的持续攻坚下,“除夕蓝”、“济南蓝”一定能够常驻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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