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违法大货车记者张舒摄昨日,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获悉,大货车整治行动再升级,今起大货车在省城上路行驶必须遵循断续通行原则,即不允许两辆以上的大货车结队出行,若超过两辆,第三辆车距前车间距不得少于1公里。另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守法大货车,在办理专用通行证后,可放开白天运输时间。记者张舒
上半年查处大货车违法近4万起
今年上半年,济南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整治大货车和渣土车超载、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遮挡污损号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非法改装、安全设施不全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截至6月30日,累计查处大货车违法37166起,同比上升25.81%;渣土车违法16574起,同比上升10.25%;放大号牌不清12683起,同比上升5.87%;超载8970起,同比上升147.29%;行政拘留盯梢报信、抗拒执法等妨碍公务违法行为人25人。
大货车上路需遵循断续通行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不同,今起在省城上路出行的大货车必须遵循断续通行原则,即不允许两辆以上的大货车结队出行,若超过两辆,第三辆车距前车间距不得少于1公里。“交警部门将利用电子监控和卡口摄像头对结队出行的大货车进行测距。如果间距不足一公里,将会被电子眼抓拍取证,不仅会被路面民警查处,还将通报驾驶协会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理。”济南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潘旭光表示。
符合条件的守法大货车,在办理专用通行证后,还可放开白天运输时间,在专用通道上行驶。“按照规定,大货车是不允许白天上路通行的,规定的通行时间是22点至次日6 点。但办理专用通行证后,驾驶员在白天10点至16点期间也能在运输专用通道上路行驶。”潘旭光介绍,目前交警部门开通的专用通道有两条,从104国道进市车辆可走党杨路——刘长山路——二环西路——小清河北路;从220国道进市车辆可走党杨路——刘长山路——二环西路——小清河北路。
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布举报电话
此次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还将进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全市交通运输监察部门查处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一律在市交通运输委网站公开。对于查处的违法运输车辆信息抄告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将违章车辆信息记录至所属企业信誉考核档案;建立各部门信息系统共享,在未消除违法行为时,运输车辆信息处于关闭状态,无法办理其他业务。
凡涉及到大货车、渣土车的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任一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其中,交通运输部门举报电话为;12328;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电话为122;市城管执法举报电话为:1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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