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近日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机动车夜间停放及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政策进行了完善和规范。根据《通知》,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夜间在市区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停放车辆,20:00至次日8:00实行计时收费,每辆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最高收费限额为5元/辆,大型汽车按两倍标准收取。由政府施划和管理的停车区域,对自行车实行免费停放。该政策8月1日正式执行。 (记者王晶)
新闻推荐
□女报记者赵世彩实习生王琇琨正值暑假,孩子们却并未闲着。从学龄前的娃娃,到大学生,从兴趣班、文化课到出国长见识,每个孩子都在暑假里忙碌着。抛开孩子们所上的课程,家长们也在感叹孩子暑期...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