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1日讯(记者 卢虹)“我家水费会涨吗?”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对老百姓来说,最关注的无疑是费用问题。今天,市发改委发布通知,明确表示济南市城市供水到户价格不变,各供水企业要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通知规定,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将按照税费总体平移原则,将原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平移进入水价,即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降为零,开征水资源税,按原水资源费标准平移为适用水资源税额,各类用水到户水价总水平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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