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称,市民外出遛狗时狗绳最长为1.5米,而且必须携带犬粪清除物品,对两年内受过3次处罚的,将没收犬只,5年内禁止养犬,还规定不得携犬进入学校、医院和公园、景区,以及饭店、市场、商店等公共场所……对此你怎么看?
@工匠老于:我一直认为目前国内养狗的制度不健全,一些养狗的人给其他人带来了明显的外部性。
@Wendy是淑女:我每次遛狗,路上看到狗屎都不好意思,万一有一天被骂,我家狗也会被骂,不铲屎的人简直是人人恨,我们养狗的更恨。
@路遥不知马力:问题是谁来监管呢?现在对宠物的监管很混乱,很麻烦,希望以后跟进吧!
@xxxxxxlele:作为一个养狗的,我家狗在很小的时候被楼下的一只狗咬伤了,至此变得超级胆小,也不和别的狗玩了。真的应该管理下了,楼下那只狗依然不栓绳子,我家狗看见这只狗的主人都绕一边走。
@NASA_M64:直接说不能养狗得了,学校商场可以理解,公园都不能去,那去哪?在楼道遛狗吗?
@dinner在此:一方面要加强对无良无德狗主的管理制约,另一方面也要为遵守规则的狗主和狗狗们建立基础生活设施,例如可以遛狗的公园,供处理狗粪便的垃圾桶等等。
@兔小灰6:对于遛狗的,铲掉自己狗的粑粑肯定是必须要有的素质,做不到的就另说,还有牵好狗出去是基本的素质,正常人应该都知道,还有那些上来就要摸狗的,不论孩子还是大人,都请离远一点,虽然我家狗很温顺但也不保证不咬人!
@优雅的变老:德国的狗,可以和主人一起出入公园,上公交车,商场和大部分餐厅。路上就有狗便便塑料袋,主人可以自取。狗是我们的动物朋友,不应把他们当作负担。而且,狗犯了错,是主人没有训练好,主人应该和狗一起去学校接受训练。
@钰钰_熙熙:我也希望还有那些熊孩子的家长,也麻烦你们出门带好或者牵好自己家的熊孩子!
@天地矿工:可以借鉴机动车管理方法,处罚,记分,办养狗资格证,给狗买保险,都是可以有的。
(扈宏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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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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