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逐年上升、妇女维权意识薄弱、家事矛盾难处理等特点,着力推动家事案件工作机制和审判方式改革,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7年,济南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校园欺凌等犯罪案件113件,审结家事纠纷案件10622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16件,有效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严惩犯罪,依法保护妇女权益
“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7年11月30日,随着审判长敲下法槌,这起引发社会关注的杀妻案终于迎来最后结果。
张某与被害人齐某于2011年结婚,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 2015年4月4日晚,二人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张某持刀向齐某胸腹部捅刺数下。齐某跑出家门,张某追上正在敲击邻居家大门求助的齐某,向其猛砍 30余刀,齐某因大量失血死亡。
济南中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在齐某受伤逃出家门并向邻居求救时又持刀追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济南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近年来,妇女在家庭中遭到丈夫暴力殴打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不断发生,不但严重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益,而且影响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针对此类情况,济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刑事司法保护工作,依法严惩拐卖、性侵害等各类侵犯妇女儿童犯罪。同时,在审判机构设置和审判力量配置上,成立专门的刑事审判团队,并安排此类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负责人,保证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关口前移,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依法从严惩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行为的同时,济南法院将保护妇女权益工作的关口前移,通过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保护妇女儿童免受暴力侵害。
年轻夫妻王某和李某结婚才两年多,让妻子王某没想到的是,李某婚后经常对其实施严重家暴,有时甚至动用手铐,将王某铐住后进行长时间毒打。最终,王某忍无可忍,向历下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日前,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作出相关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对申请人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李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王某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实施其他威胁申请人王某人身安全的行为。若李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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