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厅字﹝2016﹞48号)、市政府118次会议精神及《济南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济南政务督查〉》(第28期)内容要求,高新区积极推进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与运行。截至2017年底,5名具有良好专业技术水平、工作扎实认真的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已到位,并迅速开展了高新区内排污单位、环境敏感点、环境安全隐患等巡查工作,特别是在近期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核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环保案件快速落实和查处。随着管理要求标准的提高、监管任务的不断增加,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继续招聘5名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
【岗位职责】 协助从事环保网格日常运行及监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对全区环保网格化监管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监督、考核下级环保网格化监管中心的运行情况;定期巡查本网格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发现、上报重大环境问题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具体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法律、理工类(同等条件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优先选聘)。年龄为35岁以下(1983年3月7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定写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岗位人数】 法律岗位1人,环境管理4人。
【工资待遇】 参照市环保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所属事业单位同等条件、承担类似工作任务在编人员同样的工资待遇标准),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如有意向,请填写《非在编人员基本情况表》,并将电子版以及学历、学位、身份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672621@qq.com。
具体事项请咨询张老师,联系电话:18560187086、83530036。
《非在编人员基本情况表》可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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