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0后男子与网友相约在酒店内见面,并向对方出售毒品。但他不知道的是,该网友已被警方控制,双方在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该案一审判决后,贩毒男子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其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近日,济南中院做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结果。
原审判决认定:2016年9月,90后男子程某与网友晋某通过聊天软件相识。2016年9月6日,双方商定程某以600元的价格向晋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2016年9月7日,程某入住济南市泉城路一家酒店内,15时许,程某与晋某在该房间交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晋某随身处查获白色晶体1包,重0.9克,从该房间桌上查获白色晶体1包,重0.44克,从房间衣橱内的背包中查获白色晶体12包,重18.93克。经鉴定,所查获的白色晶体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被告人程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20.27克。
晋某的证言证明:其于2016年9月4日通过网聊与程某结识,并于当天下午共同吸食毒品。9月6日,其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又通过微信与程某联系,于2016年9月7日在相关酒店内从程某处以600元价格购***一包。
原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宣判后,程某及其辩护人提出上诉理由:辩称被查扣的毒品不是自己的,大部分被查获的毒品是其准备与他人一同吸食的,不应计入犯罪数量中。另外,当时晋某已被警方控制,自己进行毒品交易系有被“引诱”之嫌。
济南中院二审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明程某在案发前已有出售毒品的犯意,当场查获的毒品均系程某所有,均应计入犯罪数量,虽然本次毒品交易过程在公安人员的控制之下,但这并不影响对程某的定罪、量刑。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结果。
(记者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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