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头堆积,一小区居民楼3楼雨棚起火(警方供图)点击查看原图4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济南市市中区一居民小区三楼的雨棚着火。民警将火扑灭后,经消防部门查明,是有人将烟头扔到雨棚上,烟头堆积,起风后引起了明火。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陈晨)4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泺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小区居民楼3楼失火。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着火的是303室窗外的雨棚。“当时泺源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已赶到了现场。”泺源派出所副所长陈立勇说,民警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一起从楼上的403室,将303室外窗口雨棚上的明火扑灭。
陈立勇告诉记者,明火将303室的窗户及窗外的空调外机熏黑,雨棚外还有两根电线,也被明火熏黑。“幸亏扑救及时,否则303室的窗户很可能就被烧坏了。”陈立勇说。“当时303室的门打不开。”陈立勇告诉记者,起初民警怀疑明火是从303室内引出,不确定室内是否有人员被困。民警试图联系房主,“但一直没联系上。”陈立勇说,随后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将303室的房门破拆。
进入303室检查后,民警确认室内暂无火灾隐患,也没有人员受伤。
“我们怀疑过是电路引发的火灾,但随后便排除了。”陈立勇说,当民警从403室的阳台向下看时,发现着火的雨棚上有一些烟头。
“这栋居民楼共有7层,根据楼外架构判断,5楼以上的居民不可能将烟头扔到3楼的雨棚上。”陈立勇说,4楼的住户最有可能将烟头扔到这里。
据了解,403室有4名租户居住,事发时只有吴某在家。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这4名租户中只有吴某一人有抽烟的习惯。吴某也承认,自己吸完烟后,会通过窗户往外扔烟头。
记者了解到,后经消防部门认证,此次火灾是由烟头堆积导致。
据了解,根据规定,民警对吴某过失引发火灾的行为做出了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同时吴某向303室住户赔偿经济损失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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