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 兰萃 王晓菲 通讯员 王辉 司晴)记者今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济南市在全市城镇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城乡统筹,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616元/月、4928元/年。
今年,济南市在社会救助方面取得多个首次。除了统筹城乡低保标准,还首次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6406元/年/人,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不能自理人员为6552元/年/人、半自理人员为3276元/年/人、自理人员为1968元/年/人,有效保障了5353名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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