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就《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根据征求意见稿,机动车上路行驶,存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或逾期未通过复检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记者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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