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1日讯(记者修从涛通讯员陈广斌徐慧)9日,记者从济南高新区获悉,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与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联合作出规定,根据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通知》有关要求,对辖区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保教费进行最高限价。自此,高新区民非幼儿园收费有了“硬杠杠”。
“3年下来能省不少钱,这对我们家长来说,真是实实在在的大礼包。之前孩子上学保教费由最初的1200元涨到了1600元,三年下来可是个不小的数目,现在保教费平稳了,心里也踏实了。”现就读于高新区某幼儿园家长李女士有感而发。
据介绍,此次最高限价依据各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去年9月份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今年的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核定去年最高限价基础上向下浮动,下浮不限,各幼儿园不能在此基础上擅自涨价,从而有力地保障了非普惠幼儿学生的保教费价格。
如果确实需要申请调整保教费最高限价标准的幼儿园,必须于每年新生入学前4个月由幼儿园提出调整保教费最高限价核准申请,并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和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进行审核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从而有效地保证高新区幼儿教育享受普惠、限价双保险等,为幼儿家庭进一步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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