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开始。通讯员袁长青摄本报4月11日讯(记者修从涛通讯员袁长青)空挂执业药师证逃避相关部门监管,这在药品零售行业几乎成了众所周知的秘密。然而,这种行为将要付出代价了!近日,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始对药品零售企业空挂执业药师证,药师不在岗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据悉,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持续六个月。
近年来,药品零售店在居民小区沿街遍地开花,然而药店空挂执业药师证,药师却不在岗,这在业内并不鲜见。由于执业药师缺口较大,也为了节省开支,部分药店每年花数万元向在医院工作的执业药师租赁证件,以逃避相关部门监督,这在业内几乎成了众所周知的秘密。有部分执业药师依靠出租证件,从中也获取了不少额外收入。
但是,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零售药(房)店应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空挂执业药师证显然不能给予消费者合理用药指导,更无从谈开处方药。尤其像头孢类、青霉素类抗生素药品,如果不遵医嘱或按照执业药师指导服用,对青霉素过敏体质的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药店在没有执业药师在岗的情况下,依然向消费者销售处方药,造成用药安全隐患。药师不在岗,药店空挂执业药师证将受罚!”近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始对药品零售企业空挂执业药师证,药师不在岗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执法行动将持续六个月。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称,在此次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是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凡是检查发现药店(房)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照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证书》;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未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药品管理法》查处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随时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对于药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予以严厉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执业药师“挂证”的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不消除不良记录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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