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刘庆英通讯员王晓峰)昨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济南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率,具体为:
一是将济南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二是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济南市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三是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原缴费费率基础上降低50%,执行期限暂定为至2020年4月30日。
为落实好这一优惠政策,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自国务院降低社保费综合方案下发之日起,即着手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各项准备工作。从4月30日下午17:30至24:00,统一在征缴系统中为参保单位调整社会保险费率各项参数;为保证各单位按新费率申报缴费,在单位端申报系统中提前发布了费率调整通知,确保5月1日正式按新费率征缴社会保险费。据测算,新的社保减负政策落实执行后,全年预计将会为济南市参保单位减轻39亿多元的社保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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