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30日讯(记者 陈彦杰 通讯员 张航鹰)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大家在做好防护的同时,一定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全市针对几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都依法进行了查处。
1月26日21时,孙某(男,40岁)酒后在柳埠柳中村检查点拒绝接受检查,对检查点桌椅进行恶意破坏,在工作人员劝解下,孙某返回家中。不久,孙某再次返回检查点,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推搡辱骂,在检查点寻衅滋事。南山分局民警接到报案后,及时出警到达现场,将孙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调查,孙某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南山分局对孙某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1月29日14时,许某某(男,45岁)酒后到长清区张夏街道黄草洼村走亲戚,在黄草洼村疫情防控执勤点,执勤人员好意劝阻许某某不要走亲戚了,但许某某凭借酒劲不但不听劝阻还出言不逊,辱骂并殴打执勤人员房某,并将执勤点桌椅踢倒。长清公安分局张夏派出所接群众电话报警后,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将许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调查,许某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长清公安分局对许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1月24日晚,王某某(男,34岁)在与同学酗酒后,于当晚11时39分许,在小纬六路某居民楼楼道内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谎称在某洗浴中心店内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市中公安分局杆石桥派出所民警出警,通过调查走访,某洗浴中心未发现有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市中公安分局杆石桥派出所依法给予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王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7日晚,赵某某(女,25岁)在同学家吃饭后回到家,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大哥,刚从武汉逃回来”,并配图同学王某某的照片。当晚引发其微信好友十多人点赞,因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经王某某提示,赵某某在朋友圈中删除此信息。后经随访排查,长清公安分局平安店派出所民警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赵某某及一同吃饭的王某某等人均未去过武汉,也没有疑似疫情发生。1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平安店派出所依法给予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赵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9日20时许,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110报警称:报警人几天前刚从武汉回到历城区梁王舍人庄家中,出现发热症状并呼吸困难,急需救助。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历城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开展随访处置工作。历城公安分局会同鲍山街道办和区卫健部门联合处置。经调查,报警人王某某(男,26岁)于1月29日20时许,在鲍山街道梁王新村醉酒后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病疫警情,后回到王舍人街道家中。通过进一步落实,王某某近期未去过武汉,也未出现异常症状,民警于当晚将其传唤至王舍人庄派出所,王某某对其酒后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1月30日上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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