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为进一步做好省外来济返济物资运输车辆驾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物资运输服务保障,日前,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外来济返济物资运输车辆驾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登记、隔离、防护、督导等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从省外来济返济的物资运输车辆,除出发地或途经湖北重点疫区外,驾乘人员体温检测无异常的, 登记信息后予以放行。对无法实现居家隔离、需要连续执行到省外运输任务的驾乘人员,参照《济南市居家隔离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由物资运输需求单位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物资运输需求单位需提供履行防疫主体责任承诺书(加盖公章并由法人签字),安排专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公路检测点接站。来济返济人员不得进入社区,由企业实行隔离管理,在隔离区域内生活休息,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并加强体温检测和防护,做好车辆防疫消杀工作。
济南明确,各物资运输需求单位如有逃避防疫管控等情形的,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刘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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