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王端鹏 范俐鑫)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日前,济南市出台《全日制非驻济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网上落户推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协作配合机制,依托中国济南人才网、济南公安微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智慧落户”建设,开辟非驻济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网上落户“绿色通道”。
《办法》提出,非驻济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可申请在市人才服务局、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人才集体户落户。申办手续为:1.申请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2.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登记卡;3.注明准迁证邮寄地址的说明。
受理流程有两种,第一种为中国济南人才网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预受理,系统自动核对后将核准信息发派出所,符合条件的同时发送短信息通知申请人将申办手续邮寄到派出所。省外迁入的,派出所打印准迁证并按准迁证邮寄地址发申请人,申请人凭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并将迁移证发派出所落户;省内迁入的,不再发放准迁证,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后直接办理落户。
受理流程第二种为济南公安微信办理,申请人通过济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预受理,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核准,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将申办手续邮寄到派出所。省外迁入的,派出所打印准迁证并按准迁证邮寄地址发申请人,申请人凭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并将迁移证发派出所落户;省内迁入的,不再发放准迁证,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后直接办理落户。
据悉,派出所定期将非驻济高等院校在校学生落户情况通报市人才服务局、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协管员,并将集体户口登记卡交协管员统一管理。人才集体户协管员负责做好落户人员户口管理规定的宣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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