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吴绍志
编辑 | 张一诺
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及其副行长被处罚。
具体来看,华夏银行济南分行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1.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2.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报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撤销资料;3.明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办理票据承兑业务时,未对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尽到审核义务;5.部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申请划款金额超过实际支付金额;6.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因此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9344.40元,并处罚款709344.40元,合计罚没968688.80元。
时任华夏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的杨晓丽,因为对其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也被罚款1万元。
此外,6月15日,北京银保监局刚刚公布了华夏银行今年收到的第七张罚单,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因为同业投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给予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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