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因租赁合同纠纷,贾冰(化名)将菊峰(化名)诉至济南市长清区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菊峰向贾冰支付租赁费及部分人工费60000元、经济损失600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因菊峰未能履行义务,贾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菊峰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贾冰未能提供财产线索致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随后,案件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首先对被执行人菊峰提起网络查控,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收到相关材料后,既未申报财产,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执行干警通过传统查控,未能查询到菊峰的财产线索。随后,执行干警在菊峰的户籍地张贴公告,但其仍未履行义务。
2019年8月,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长清区法院发布对菊峰的悬赏公告,悬赏数额50000元,并在辖区内进行张贴。悬赏公告张贴后,菊峰分多次自行过付给贾冰共计57000元。与此同时,菊峰之妻(事后查证)通过悬赏公告底部的举报联系电话,打电话对执行法官进行辱骂。执行法官明确告知“你有什么问题可以书面提出,请不要辱骂人”。但其不管不顾,仍旧多次打电话进行辱骂。
2020年8月3日,被执行人在舆论监督以及限高措施压力下,主动来到长清区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解决。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进行商谈,告诉菊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并明确表示其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又因其妻辱骂执行法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对其妻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
被执行人经过认真反思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请求法院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自愿替其妻缴纳罚款1000元。同时,申请执行人同意协商解决,答应由对方再给付其各项费用共计15000元即可。最终,被执行人向长清区法院出具具结悔过书,承认错误,法院提前对其解除司法拘留。随后,其主动通过微信平台缴纳15000元及罚款1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王晓迪通讯员刘建国王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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