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养老公寓受伤的事例近期在济南多次发生,记者采访多家养老机构了解到,在老人入住养老公寓时,除了正常的入住合同,一般都会要求家属签订 《附加协议》《补充条款》等免责文件。 《补充条款》是否能真的免责?法律界人士指出,《补充条款》不是养老机构免责的挡箭牌。
老人摔伤事件时有发生
徐女士8月到老年公寓看望母亲,却发现母亲坐在轮椅上,一问才知道母亲竟然骨折了。徐女士认为公寓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母亲骨折的事实,并故意隐瞒。老年公寓则强调,在老人入住时,家属是签订了免责《附加条款》的。
王先生探望老人时发现母亲的牙齿断了,问老年公寓的护理人员,护理人员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王先生向记者透露,当初在签订《委托养老服务合同》的同时,公寓还要求签订了一份《补充条款》,上面写着:“因老人在入住老年公寓之前患有高血压,或因老人自身活动所造成的任何意外伤害与老年公寓无关,本人同意以上条款。 ”
在济南某老年公寓门口,记者正巧遇见前来探视的李女士。李女士告诉记者,“家人无力去照护,只得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签订《补充协议》,也是无奈之举。家里人又照顾不了,能怎么样呢。 ”
养老公寓直呼委屈
对于为什么要让老人家属签订《补充条款》,不少养老机构也表示很委屈。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年公寓负责人告诉记者,“入住养老公寓的老年人,大多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往往都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小脑萎缩等多种老年常见病。老年公寓设立的医务室,主要是为了对老人的突发疾病进行初步判断,并告知家属及时去上级医院就医。可不管怎么样,一旦老人受伤,老人家属就要追究我们的责任。 ”
另外,养老护理员招聘困难、留住更困难,这也让不少养老机构负责人头疼。 “一旦发生意外,老人家属就会认为是护理员工作没有做到位,常常带有怨气。老年公寓与老人签订的免责协议,也是对护理员的一种保障。 ”
律师:《补充条款》不是免责金牌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蔚认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后,双方成立服务合同关系,因合同履行而引发的纠纷依法受合同法的保护。养老机构一般提供入住合同格式版本,有的还会要求家属签订《附加协议》《免责协议》等类似文件。这类免责文件是否有效,要看意外伤害时的具体情况,确实由于老人自身原因造成伤害,养老院无过错,老人自行承责。如因养老院照顾不周服务不到位等导致老人受到伤害,由养老院承责。如果事故发生时,有老人身体原因也有养老院原因,按各自过错比例外承责。即使该协议是老人家属签字,具备效力,但不是养老院免责的挡箭牌。
张蔚建议,养老机构应在意外发生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及时积极与家属沟通相关情况,并对养老机构管理或护理老人方面是否存在过错积极进行举证。在此情形下,一旦发生纠纷时,将有利于查证事实,正确判令过错责任比例,有利于纠纷解决及各方利益保护。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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