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张帅)岁末年尾,随着节假日的临近,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明显增多,一些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心存侥幸酒后开车,给行车安全埋下隐患。日前,长清交警立案查处一起危险驾驶罪,抓获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在逃人员。
12月11日18时许,城区凤凰路中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于某平(男,48岁,济南市平阴县人)骑无牌二轮摩托车,沿凤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清河街路口时,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于某平受轻伤。接警后,城区中队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经检测,于某平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9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12月23日,经长清公安分局批准,城区中队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于某平立案侦查。
2015年8月29日,韩某峰(男,32岁,济南市长清区人)驾驶鲁A370××轿车沿凤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泉街路口时,与前方一辆正等待信号灯的轿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检测,韩某峰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当年9月9日,长清公安分局批准对韩某峰立案侦查,但韩某峰潜逃在外、拒不到案。今年12月12日晚,城区中队联合开发区派出所,通过情报信息深度研判,确定了韩某峰的具体位置,在平安街道将其抓获。目前,韩某峰被羁押至辖区看守所,等待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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