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永亮摄
商河县刑警大队民警清点涉案赃物 记者谢永亮 摄
时报9月12日讯 (记者赵云龙)为快速致富,31岁商河男子张某2010年起当起了飞车抢匪,流窜至河北南皮、海兴和山东德州、济阳、商河等10多个县市,抢夺、盗车,作案近40起。被抓后,张某的一个特殊癖好被曝光:他把赃物作为“辛苦干活”的凭据都藏在家里,看看就挺有“成就感”。
8月10日上午7时20分,22岁女子杨某像往常一样走出家门。独自一人走在路上,一辆摩托车快速行至她身边,车上的男子伸手便抢杨某身上的挎包。心知自己遭遇了飞车抢匪,杨某死死拽住挎包,和抢匪展开“拉锯战”。“我包里没值钱东西,就一点化妆品,你别抢了,再抢我报警了……”因抢匪力气很大,杨某的挎包很快就被抢走。被抢后,杨某马上报警。
接警后,商河县刑警大队民警从受害人杨某处得知抢匪是一青年男子,作案时骑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民警调取了案发现场附近及商河县城区的10多处监控点的监控录像,从监控录像里发现了嫌犯的身影。随后,民警确定这名抢匪正是商河县贾庄镇张太华村的31岁男村民张某。
8月22日晚10时许,民警在张某家中将其抓获。被抓后,张某不仅承认了他在商河犯下的抢夺案件,还供述了多起他在外地实施的盗窃、抢夺案件。经查,常年无业、手头拮据的张某自2010年起便流窜至河北南皮、海兴、黄骅和德州、滨州、济阳、商河等10多个县市,抢夺、盗车无所不为,作案近40起。
在张某家中,民警查获了2辆农用车、5辆摩托车和电动车、10多个女士提包、20多部手机、大量化妆品和900多元现金。“这些物品全是他多次作案得来的赃物。”商河县刑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和大多数急于把赃物出手的抢匪不同,张某有些“恋物癖”,他行抢或盗窃后,只花掉盗抢来的现金,却把盗抢来的赃物全部藏进家里,“一件也不卖”。
“张某偷来的农用车被放得太久,已经生锈了,衣柜里则装满了他抢来的女士提包。”民警告诉记者,审讯时,张某称,他就是喜欢把赃物都藏在家里,作为自己“辛苦干活”的凭据,“他说这样看看就挺有‘成就感\’”。
目前,张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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