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牛广印)“谢谢警察同志的教育,我认识到自己违法了,保证从此改正,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11月6日,嫌疑人李某某在善南派出所如是说。
李某某,男,51岁,东沙河镇东小宫村人。李某某因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不肯吃苦打工挣钱导致手头拮据,曾于2011年2月、2012年3月、2013年3月因盗窃电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然而,出来之后,他仍难改偷盗恶习,于8月11日下午3时许,窜至善国中路百信超市门口,盗窃一辆蓝色宝悦电动车,价值800余元。
近日,善南派出所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在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附近将李某某抓获。目前,李某某已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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