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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居民户口簿改变多少大民生

来源:济南日报 2014-08-04 17:35   https://www.yybnet.net/

7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户口不再分“农业”和“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早在2005年,济南就已先行一步,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别,统一为居民户口。9年来,伴随着户口的“二合一”,有多少民生政策随之而变?要城市里的户口,还是农村里的土地?

进城不进城 农民有纠结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底,济南市常住户籍人口为681.4万人,6个市辖区常住户籍人口约为433万人。此外,济南还有180万已经取得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专家表示,山东省济南、青岛今后市辖区人口将突破500万,往特大城市的方向发展。建立积分落户制度,是济南现阶段的政策首选。方 向 探索“积分入户”制

据了解,济南已确定在中心城区探索建立“积分入户”制,那么,什么是“积分入户”呢?

“积分入户”是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各地方政府制定一种户口准入政策,大多是根据个人学历、纳税、社保、房产、社会荣誉、志愿者服务时间等对个人进行评分,达到一定的分值可以申请把户口迁移至该市。目前这一制度已在深圳、广州、天津等地实行。

据分析,以房产面积作为基本门槛的政策,将会是积分落户制度的重要内容。2007年以前济南购房落户门槛是100平方米,2007年降为90平方米。实行积分落户制度后,估计购房落户门槛还会适当下调。相关部门此前进行的专项调研显示,如果济南的购房落户门槛从90平方米下调为70平方米,符合落户条件的新增市民将达到10万人左右。

专家表示,在新背景下,积分落户制度从酝酿到具体实施有望加速。调 查 六成农民不愿迁

“进城不进城,这是个问题。”户籍改革意见出台,也有人心里在纠结。农村户口对于他们而言,意味着宅基地、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分配,以及未来某一时期拆迁补偿等可见的利益分配,而一旦将户口从农村迁移到市区,这些将就此从手里溜走。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队一项调查显示,近六成农民工倾向“流而不迁”。与城市户口相比,农村土地对农民工的“吸引力”更强。

调查中,在被问及对城镇生活总体评价时,近八成农民工表示比较满意。然而,59.2%的农民工不愿落户城市,只有40.8%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在城镇落户,因为孩子在城里上学、工作机会多,医疗和养老也相对更有保障等。

对此,有专家表示,“农业户口在宅基地、部分省市的二胎政策等方面享有较高的福利,但死亡赔偿、社保、医保、低保、住房、子女借读费等福利水平相对较低。”探 索 商河试点“半转非”

农民进了城,土地仍保留。对于那些既想进城、又害怕失去土地的农民来说,商河县在户籍改革方面的探索无疑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2012年11月,商河县在山东省率先启动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并在前期侧重将县城部分农民转为城镇居民。从今年起,改革在全县所有街道、乡镇中铺开,全面放开县城区、小城镇落户条件,引导居民向城镇转移落户并吸引外来人才进城入户。对于害怕失地的农民,商河县提出,居民转户后,可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六项农村权益”,并享有养老等“六项城市待遇”;保留原有权益和待遇的同时,“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民主权利”及“人才保障待遇”等成为新规给商河居民的最新“红利”。

最新消息是,经过20个月的努力,已有近3万人向商河县城及城镇转户。观 点 多方挑战待化解

据了解,目前济南还有百万进城务工人员没能在城镇落户,其中相当一部分还没有统计为常住人口,无法享受与城镇户籍人口平等的薪酬福利和公共服务;有些城中村的居民虽然已纳入城镇化统计,但居住条件、配套设施、社会保障水平与新型城镇化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存在“半城镇化”和“不完全城镇化”现象。

“这意味着从土地城市化到人口城市化的政策调整。”有专家表示,落户政策的调整,只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前提条件。落户政策调整之后,现有存量人口转化为市民之后,对于教育、医疗、社保等诸多政府服务都提出了挑战。“从公安部门降低落户门槛,到配套公共服务的保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按户口性质设置的差别化标准。凡条件成熟的,应尽快调整相关政策,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研究制定分步实施的办法,提出完全脱钩的时间表。”在户籍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课题组看来,清理不平等的法律条款须与户籍改革同步推进。

济南落户相关政策解答

●1.市外常住户口人员在济南市区购买90平方米住房能否落户济南?

答:在济南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可申请办理迁济落户。●2.市外常住户口人员在济南市区购买二手商品住宅能否落户济南?

答: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宅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可申请办理迁济落户。●3.市外常住户口人员在济南购买二手房,二手房内有他人常住户口是否可按“购房落户”政策来济。

答:市外常住户口人员在济购买二手房,如房产内有他人常住户口,不能办理落户。●4.现户口在济南人才市场,在济有产权住房并取得房产证,办理户口迁移是否受房产面积限制?

答:已落济南人才市场,属于济南市常住户口,市内迁移不受面积限制,可凭房产证、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个人内页到实际居住房产所属派出所申办。二手房内需无其他人的常住户口,冻结地区按冻结政策办理。●5.父母为外地户籍可否投靠济南子女?

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来济投靠子女落户。●6.男方为济南常住家庭户,女方为外地户口,结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迁移到济南来吗?

答: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2005年底

济南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别,统一为居民户口,并规定购房落户政策:在包括长清区在内的6区购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直接落户济南。

2007年6月

济南放宽购房落户门槛,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就准予在济落户。

济南户籍改革之路

2010年10月

济南对购房落户政策进行调整,放宽了贷款买房落户条件。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取得房产证(含抵押贷款购房),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抵押贷款购房)即可在济落户。另外,只要名下商品房累计面积达到90平方米,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也可在济落户。

2014年1月7日

山东省委发布2014年一号文件,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若干意见的意见,这是山东省连续11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山东将全面落实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政策,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在济南、青岛中心城区探索建立“积分入户”等阶梯式落户通道。

2014年2月25日

当天召开的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确定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要点。山东省明确各地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努力打造一批30万-50万人口的县域中心城市。而在户籍上,除济南、青岛之外的其他城镇,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教育:

外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济南市在“保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方面已经先行一步。几年前,济南便取消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实现了在就学方面与市民同等待遇。同时,市教育局还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发展,基本满足了外来务工人员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在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的同时,市教育局还明确规定,凡在济南初中段具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济南市就地报名参加中考,并与济南的孩子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另外,从今年开始,山东省启动了“异地高考”政策,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山东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这就意味着,意见中关于“逐步推行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内容,济南也已经完成。

记者调查发现,有一部分外地农村户口人员已经在济南买房,已符合户口转入条件,但考虑到老家的分地、分房乃至分红等福利而选择不转户口。对这种“脚踏两只船”的现象,政府会通过规划前置逐步解决。例如在一些大城市,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时采取“计分”的方式,把各项条件转化为分值,分值高的就优先保障。在这样的条件下,会促使一部分人放弃一些利益,“脚踏两只船”的现象也会逐步消失。

计生:

取消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后,原先捆绑在户口上的二孩审批、奖励和社会保障、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涉及农村居民的相关细则可能会随之调整。从相关条例规定看,对农村居民界定的关键是要“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这就意味着农村居民并不一定就能享受二孩生育政策,主要还要看所从事的工作性质。

据了解,山东省关于农村居民的二孩生育审批政策是2002年制定的,期间,条例也经过几次修改,但均未涉及此内容。“下一步户籍改革后,势必会对农村居民的二孩审批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如何调整还要等上级部门的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如此表示。

除二孩生育外,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在这方面也有城镇和农村之分,其需要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相差还比较大。将来如何调整,还有待相关政策出台。

另外,在计生奖励和社会保障方面,各级政府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也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

社保:

二孩审批政策或将调整养老并轨拒绝户籍“歧视”

2011年1月1日,济南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全市280余万适龄农民全部纳入“新农保”范围。自古以来靠种田吃饭的农民,实现了“老有所养”的愿望,不仅每月能领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领取按照缴费情况享受的相应待遇,还能获得每年至少30元的政府缴费补助。

2011年9月29日,济南市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或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至此,济南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基本建立,实现了用一个制度来覆盖,采取统一缴费、统一待遇,这不仅是社会保障走向公平的坚实基础,也标志着社会保障打破户籍限制、迈出统筹的重要一步。

医保:

全民医保取消城乡“标签”

今年2月20日,济南市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工作,计划于今年8月底前制定出台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保自2014年9月1日起按统一政策组织居民参保。这就意味着,居民医保不再有城乡身份“标签”,济南市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按照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将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从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再到并轨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步一个台阶的渐进改革让多数人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通过稳步推进、点滴改良推进社会保障的公平可持续,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济南医保在超越户籍、身份等差异的同时,向打造平等、高效的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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