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地点:大坞镇小坞村段氏祖茔立碑年代:中华民国三十二年即1943年距今时间:71年碑文书者:光禄寺署正廪贡生姻眷黄以元城西大坞陈道文先生送给我一张民国年间滕县著名书法家黄以元先生所书《节孝邱孺人碑》拓片一张,是他亲手所拓,高近三米,宽一米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品相良好,是目前所见到的黄以元晚年书法的精品。
滕西一带旧有“大坞张、小坞段,和福的杨家也不善”的说法,盖是说张、段、杨三姓各有一定家族和宗族势力。其中小坞村的段家,就是该碑所写邱姓妇女嫁入的家族。查《滕州市民政志》“地名”篇记载:“小坞,位于大坞镇政府驻地西偏西北,耕地面积325公顷,4580人。唐武德年间建村,初名白桥村,元代名为小吴,明末随大吴改大乌,小吴改小乌。后因乌字不雅,以坞取代,名小坞。”
在抄写、整理这段碑文时,曾在网上向一位中文系的女教师请教碑上一个繁体字的写法,对方问我在干什么,我回答在整理一篇节妇碑文,随口问她想看吗,对方立刻坚决回答“不看”,并说“节妇都是按男人的标准要求压迫塑造出来的”——我完全能够理解这位新时代的知识女性对古代所谓“节妇”名称的反感与厌恶:“三座大山”以及“三从四德”被推翻以后,套在女性身上的父权、族权、夫权好不容易被拿掉了,妇女解放成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天然标尺,如今还再提烈女节妇,难道想要社会倒退不成?广大的女汉子们可不答应!
拓片上没有落款年代,所以只好从黄以元先生自书“时年七十有三”来推测。查《滕州文化志》所载黄以元生卒年月为1864——1944年,按此计算到其七十三岁时应该是1937年。然又据其于民国廿一年(1932年)所书徐庄梅花山剿匪石刻落款“时年六十有二”计算,黄当生于1870年;另一通书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的麻风院《癞感救恩》碑落款“时年六十有五”,也印证了黄当生于1870年。为何有如此差异?即使古人有按阴历“虚岁”计年的算法,也不该差异如此之大——应尊重作者本人几次的落款记录,定黄先生出生于1870年为是,则该《节孝碑》当书于1943年。黄以元是民国年间鲁南地区有名的书法家,当时有“滕县一支笔”之誉。且距今年代不远,至今滕地仍存有几通他书写的石碑,去年我在官桥镇前掌大村又发现一块他为该村魏氏所书写的墓碑……
又记:前时笔者又专程前往城西大坞镇小坞村“段家林”寻访,拍来该碑正面照片,正(南)面左侧书写落款年代为“中华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旧历癸未七月”,由此可以正式确认黄以元出生年代为1870年,《滕州文化志》所载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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