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5日讯(记者 张龙)“有的灌溉用电0.5元一度,但我们村却按照0.8元一度收取。”近日,商河县怀仁镇前刘村村民李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村委会收取的农业灌溉用电价格偏高。商河县供电部门表示,农业灌溉用电的价格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村民的线路接在了村里的变压器上,需要额外承担电损、维护等费用,电费价格也会变高。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从邻近村的朋友那里打听到,他们的农业灌溉用电每度只有0.5元,而自己却需要按照每度0.8元的价格向村委会缴纳电费。“每度电差了3毛钱,将近高出了一倍。”随后他从其他村民那里打听到,虽然村委会按照每度电0.8元的价格收取,但却按照0.5元左右的价格上交供电局,“这里面是不是有猫腻呢?”李先生对此很不理解。
记者从怀仁镇政府了解到,此问题已告知前刘村村委会,村委会向其解释了相关问题,农田灌溉电费还包括电损、管理费和零件材料等费用,因此价格是0.8元左右,而不是李先生所认定的0.5元。对此,李先生并不认可,“那为什么有的村民是按照0.5元每度的标准缴费,而不是0.8元呢?”
面对李先生的质疑,怀仁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将相关问题转给供电部门,随后给予记者回复。2月13日,供电部门回应,目前农业灌溉用电因为线路不同,所以价格不一样。“如果村民家的线路是接在供电局的电表上,电费直接交给供电部门,每度电的价格为0.55元;如果线路接在了村里的变压器上,向村委会缴纳电费,价格是0.57元,但需要分摊线路的维护费、人工费等费用。”该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后者,一般电费在0.7—0.8元之间,因此李先生所缴纳电费的标准在合理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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