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沙河镇总体规划,为加快推进高铁新区重点项目建设,需迁移规划范围内的坟墓,范围为东至小洪河,西至东木路,南至平安路,北至北辛路(具体范围以规划线为准)。请坟主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2015年7月22日至28日17时)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属地村委会办理登记迁坟补偿手续,逾期未办理迁坟手续的,将按无主坟处理,由此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刘鹏善 13963237588
刘怀良 15965113786
东沙河镇千庄村村民委员会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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