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陈菲菲通讯员武东杰朱芳)男子凌晨与女子约会,唯恐不安全携带枪支防身,不料被巡逻民警发现。近日,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携带枪支被张店警方行政拘留。
1月11日凌晨,张店公安分局贾庄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张店区西四路南首铁路桥附近时,发现一男子在黑色轿车面前晃悠,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进行盘查,在民警的盘查过程中,发现在该男子的车后备厢有一气枪,随即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审查。
审查中,男子王某称,前不久约了一朋友于1月11日凌晨相聚,可等了半天也没等到朋友来。车上的气枪是去年12月份和朋友出差回来时在某一高速路口附近买的,想着没事的时候和几个朋友去打鸟用,晚上开车出去的时候还可以防身。目前,该男子因非法携带枪支被张店警方行政拘留。
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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