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4时,在316省道商河县燕家村村西路南的田埂边,几个农民在烧荒。
记者注意到,每到春耕及麦收、秋收时节,农民在地里焚烧荒草及农作物秸秆的现象很普遍。这样做不仅污染环境,还容易引发火灾。这样引发的火灾,焚烧荒草和秸秆者已经触犯法律,不仅要赔偿经济损失,还有可能被判刑入狱。
农村大众报记者张天银孙成民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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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营消防部门不完全统计,2016年3月21日至27日,一周的时间内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接警68起,而荒草、垃圾堆、绿化带、柴垛等地起火的警情占48起。据消防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了备战春耕,一些农民为了省事,在田间燎地边,烧荒草、秸秆成为诱发火灾的主因。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按照我国《刑法》第115条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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