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回家途中遇车祸死亡,年迈的老母、年轻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儿子失去了家里唯一的顶梁柱,醉驾肇事司机该如何赔偿?近日,商河县人民法院郑路法庭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在庭长王心舸的细心调解下,该案圆满结案。
2015年春节,在湖北做生意的张某乘朋友钱某的车回商河与家人团聚,行驶途中与李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张某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事发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钱某承担次要责任,张某无责任。据了解,张某有年迈的老母、年轻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儿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家人向商河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各项费用80余万元。
案件由王心舸承办。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王心舸得知,李某车辆虽投保了“全险”,但因系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是拒赔的,这样无疑增大了被告的赔偿压力。失去丈夫的悲痛使原告对李某恨之入骨,并希望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另案处理)。
经开庭审理,原告仍然坚持已见,不同意调解,要求法院判决;被告的妻子作为委托代理人认为原告提出的赔偿额度过高,因赔偿能力有限,调解未果。
因原告在湖北工作,王心舸想尽量做好调解工作,力求和解处理,以减少当事人的往返之苦。庭审结束后,王心舸再次趁热打铁做被告之妻的工作:“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你丈夫的醉酒驾驶,使原告失去了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孩子没有了父亲,老人失去了孩子,你们应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你的亲朋好友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你们只有想方设法、快速及时地依法赔偿原告一家,让死者家人得到安慰。你的诚心打动了原告,才能取得原告对你丈夫的谅解,才可以减轻对他的刑事处罚。”经过王心舸的劝说,被告一方口气有所松动。
之后,王心舸又开始做原告的工作,表示交通事故是谁也不愿发生的,既然发生了就要冷静、理性面对。对对方的仇视只能让自己更痛苦,只有多一点理解和宽容,才能把伤痛慢慢放下。为了两个可爱的孩子,还要好好生活,那样才是对丈夫的最好告慰。
王心舸耐心暖人的话语,深深打动了双方。经进一步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0万元。
(本报记者 侯月 通讯员 郭玲 陈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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