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连英如)6月21日,家住南沙河镇的李某酒后与一起吃饭的朋友王某发生争执,恼羞成怒的他竟将王某砸伤。经民警调解,李某赔偿王某两万元医药费。
王某和李某关系较好,且都爱喝酒。因长时间没见面,当日晚9时许,两人便约上几个好友在一家饭店内叙旧。在酒桌上,大伙聊得很尽兴,且喝了不少白酒。于是,王某便开始吹嘘生意做得很大。李某听后,对其说大话的行为十分不满,便示意其收敛一下。可王某并不听劝,反而借着酒劲在好友面前高谈阔论起来。李某越听越生气,两人话不投机,争吵了起来。后来,李某恼羞成怒,感觉在其他好友面前丢了面子,顺手抄起餐桌上一个盘子向王某扔去,导致对方头部受伤。众人见状,遂急忙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
南沙河派出所民警闻讯后,对此进行了调解。最终,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王某两万元医疗费。
新闻推荐
...
商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商河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