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滕州一名男子模仿影视剧里的动作,上演现实版飞车抢夺“大戏”。7月4日,官桥派出所会同刑警三中队,网警大队,经过一个多月成功破获系列飞车抢夺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孙某绳之以法。
本报记者张冬梅
本报通讯员徐善斌
受害人前脚取了钱,
后脚就被抢
4月份的一天,家住滕州市官桥镇的王女士,从银行取款后,只身骑着电动车回家。途中,一名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迅速从其右侧超过去,还未等王女士反映过来,快速将王女士车筐里的挎包抢走,据王女士介绍,当时包内有手机、银行卡和2000余元现金。
而在5月份的一天,城区女青年张某,骑电动车行至益康大道一路段时,一名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迅速从其左侧超过去,未等张某反映过来,男子快速将张某车筐里的背包抢走,包内刚买不久的一部苹果手机,遭到犯罪嫌疑人的抢夺。截至到6月底,此类案件,在滕州市官桥、南沙河、西岗及城区纷纷上演。作案手段均采取驾驶二轮摩托车,窜至路面尾随、贴靠。作案目标,均选定对单身女性挎包实施抢夺。
官桥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但由于犯罪嫌疑人采取倒穿黄大袄、戴口罩、墨镜、行踪不定等遮盖手段,给案件侦破带来了困难。
再次犯案时被抓,
月抢了近两万
6月29日,家住官桥镇的女青年李某,来派出所报案:称其三星牌手机,被一名骑红色大架子两轮摩托车的男子抢走,庆幸的是,被抢走的手机一直未被关机,拨打时,对方偶尔有应答,但很快就不接电话了。李某的述说让办案民警眼前一亮。7月4日,办案民警通过联合运用科技手段、蹲点守候,在滕官路铁路口附近,将飞车抢夺嫌疑人抓获。
审讯室里,嫌疑人孙某,交代了作案经过。今年4月份以来,因为没钱花,便盯准了单身女性车筐里的包,他曾抢夺过女学生的包,但没有收获。第一次抢包时,是在西岗镇某路段,顺利得手后,胆子越来越大。后来每次得手,他把包内的现金留下,手机低价销赃,其余的全都扔掉。至于那部抢来的三星手机,因感觉不错,想留下使用,所以没来得及办卡。近3个月来,孙某飞车抢夺单身女性8起,抢得现金、手机等物品一宗,涉案价值近20000元。目前,孙某因涉嫌抢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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