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推动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今年以来,商河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亮出案件查办这把“利剑”,持续释放严查不手软、反腐不停步的强烈信号,让“微腐败”无处藏身。
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制定印发《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将54项党委主体责任任务、31项纪委监督责任任务细化分解到牵头单位、协办部门。严格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树牢责任意识,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自觉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突出查处重点,强化监督执纪。结合工作实际,把严查发生在涉及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聚焦重点人,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严查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在重点时段上,紧盯重大节庆时间节点,运用信访举报、随机检查、重点监督等方式,形成“节前有提醒、节后有检查”的作风建设督导机制。
畅通举报渠道,深挖问题线索。通过各种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利用好专项检查、财务审计等工具,及时排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让群众深刻感受我们“拍蚊灭蝇”的坚定决心。发挥特邀监察员、党风政风监督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纪检员的作用,及时梳理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并建立专门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提出处理意见。
坚持严查快办,及时通报曝光。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严把纪律审查质量关,坚决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等现象,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坚决防止久拖不决、甚至压案不查等现象。
据了解,今年1-6月份商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6起128件次,排查问题线索35起,立案33起33人,结案26起28人,处分28人,其中查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人,违纪村“两委”成员12人,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了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本报通讯员 董冉冉 位华涛 记者 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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