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连英如)路遇一条宠物犬,见四周没人,便将宠物犬带走。近日,我市一青年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处理。
朱某家住城区某小区,今年27岁,家庭富裕,特别喜欢养宠物犬。6月25日下午5时许,朱某开车从羊庄镇的亲戚家返回,途经南沙河镇某村时,发现路边有一条棕色哈士奇宠物犬。朱某见附近没有人,便动了邪念,将此犬抱上轿车,然后迅速逃离现场。朱某自以为此事无人知晓,岂不知他的犯罪行为被附近的监控记录下来。案发后,南沙河派出所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正当朱某喜滋滋地呆在家中为盗得爱犬高兴时,没想到第二天民警就找上门来。在事实面前,朱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将盗得的宠物犬退还给狗的主人。目前,朱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滕州法院依法判决取保候审,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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