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林昊)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复制推广滨湖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模式的意见》,确定在东沙河镇、西岗镇、级索镇等3个镇复制推广滨湖镇的经验做法。经过3至5年的努力,力争把试点镇打造成人口集聚、特色鲜明、产业集群、功能集成、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新型城镇。
我市将以“扩权强镇”为重点,赋予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按照权责一致、事财匹配、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下放产业发展、社会管理、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社会治安以及项目投资、城建、环保、国土、交通运输等涉及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积极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党政组织体系。鼓励创新镇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统筹使用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统一使用、编制分类管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健全综合执法办公室建设,完善综合执法机制,统筹镇域各种执法力量,全面提升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我市将按照社会管理网格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着力提高试点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农村社区组织体系,积极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负责、其他组织协同、农民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完善以事定费的财政投入和购买服务机制。探索公共服务投资多元化的实现途径,建立公共服务、经营性服务、互助性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
此外,我市还将在试点镇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市、镇财力分配关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在财政收入超收奖励、规费和土地出让收益等方面向试点镇倾斜。推进用地制度改革,加强金融政策扶持和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在镇范围内置换、流转的具体办法,支持试点镇加强投融资、公共资源交易和人才市场等平台建设,建立对试点镇差异化考核机制,合理确定考核体系指标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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